我搂着郑雯坐进了车里,“师傅,改一下地点,找个近一点的酒店就行,档次好一点的。”
“好!”
我注意到代驾透过车内的后视镜,看了我和郑雯一眼。
那眼神之中,包含着相当复杂微妙的情绪。
他估计是把我当成了在酒吧里捡尸的混蛋。
所谓捡尸,就是男的把女的灌醉,在带走发生性关系。甚至有职业的捡尸人,就在门口等着,倘若是有喝得不省人事的,醉倒在路边的,便捡回酒店去。
我曾经在医院就接诊过不少这样的病例。
女生在酒吧里喝断了片,结果第二天醒来,发现自己光溜溜的躺在宾馆的床上。
她们第一反应,往往是跑去报警,然后警员会带着她们来医院做检查。
她们往往情绪激动,在医院里又大又砸又骂,借以发泄情绪。
混迹于酒吧的女孩,可以娶回家当老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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